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,切实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,维护人民群众“头顶上的安全”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,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依法处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专项行动。 本次专项行动目标,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,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”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,社会安定有序,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”要求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规定,完善诉源治理、协同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,构建源头预防、多方联动、司法震慑、社会认知工作格局,有效减少高空抛物、坠物事件的发生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。 本次专项行动任务共涉及四个方面,一是从源头有效预防高空抛物、坠物行为;二是从诉讼前妥善化解高空抛物、坠物纠纷;三是诉讼中依法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;四是做好其他相关工作。 省法院将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,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,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 |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19-12-31 14:34:26
访问次数: